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1
广东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诉讼和仲裁的累计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自上次披露以来,新增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金额共计7、363.45万元,其中已结案、仲裁金额共计1005.90万元,未结案、仲裁金额共计6、357.5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诉讼和仲裁总额为39183.18万元,其中已结诉讼和仲裁总额为3985.04万元,未结诉讼和仲裁总额为35198.14万元。
● 上市公司地位:广东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原告,未披露累计金额7309.9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原告累计金额38、864.3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审理或执行,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当前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根据谨慎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中对相关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统计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累计诉讼和仲裁事项。自上次披露以来,新增的诉讼和仲裁总额为73.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和仲裁金额为7309.92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和仲裁金额为53.53万元;共结算诉讼和仲裁金额1005.90万元,未结算诉讼和仲裁金额6.357.5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涉及诉讼、仲裁金额3918.18万元(含本公告披露新增累计金额),其中原告涉及诉讼、仲裁金额3884.30万元,被告涉及诉讼、仲裁金额318.88万元;已结诉讼、仲裁金额3.985.04万元,未结诉讼、仲裁金额35万元。198.14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新增未披露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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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其他诉讼情况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披露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审理或执行,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当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根据谨慎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中对相关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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