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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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怀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俊伟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3、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冯可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怀磊先生、副总经理李燕女士、财务总监吴跃辉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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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1、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上述提案不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经审议批准的非累积投票议案;
4、 股东大会不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赵伯晓
2、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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