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6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36次会议,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鉴于广东省已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业务范围标准化登记,公司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业务范围登记标准目录,公司原业务范围标准化调整。公司修改了《明阳智能能源集团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包括业务范围。具体内容见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23-064)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89438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注册资本:2,271,983,706元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设备销售、风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许可培训)。(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除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除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配电)电力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上述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的特殊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7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票回购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万元(含),不少于5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和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和《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回购股份 17、121、0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983、706股)的0.75%,回购交易最高价为17.99元/股,最低价为13.834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275、791、829.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公司将根据回购计划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选择机会继续实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