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爱科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股东大会地点:杭州滨江区伟业路1号1号爱科技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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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长方晓伟先生主持,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其他高管的出席。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鹏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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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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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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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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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计划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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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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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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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提案1.01是一项特别决议,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已出席会议(包括在线投票);
2、会议议案不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3、提案2是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军、陈宏杰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会议通过的决议,如《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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