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3-061号
唐山三友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在职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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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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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拔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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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需通过特别决议,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柳、肖芳涌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北京高鹏律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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