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沧州明珠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96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至下午15:在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出席总体情况
共有29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了股东大会,代表398股、761股和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394股%。
2、出席现场会议
共有2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代表390、524、682股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470%。
3、网上投票
2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8、236、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2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共有28名中小投资者(其中27名参加网上投票)参加投票,代表84、848、464股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72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律师见证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增加孙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7、913、350股,占99.7873的总表决权%;0.2127股反对848、01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217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该议案是一项特别议案,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股份已经出席本次会议。
(二)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股、583股、682股,占97.9492股的总表决权%;反对7、961、285股,占出席会议总投票权的1.965股%;弃权为216400股(其中默认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总投票权的0.05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严安、张晓武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如下:沧州明珠公司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召集人和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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