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募集经营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规定,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华泰白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浙江新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科技”)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先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是公司部分基金的关联方,因此优先配售涉及相关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核心能源技术发布的浙江核心能源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成功率和优先配售结果公告,浙江核心能源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成功结果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公开发行基金参与核心能源技术发行优先配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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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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