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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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提示的其它事项
(1)自2023年11月1日起,每个基金账户的认购、固定投资和转换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每个基金账户的认购、固定投资和转换申请金额合并计算);例如,每个基金账户每天的认购、固定投资和转换累计金额超过1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其他业务在本基金限制大额认购、定期定额投资、转入业务期间正常办理。
(3)基金恢复大额认购、固定投资、转移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067-9908(免费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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