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证券简称:东方电缆公示序号:2023-030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仓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宁波市东方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东方电缆”)公司股东宁波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拥有东方电缆股权217,524,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3%;自然人股东袁黎雨女性拥有东方电缆股权53,36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以上持股数包含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起者股权、公开增发股权及其企业上市后各本年度权益分派并获得的股权,均是无尽售标准股权。
●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公司在2023年6月10日公布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东方集团拟减持股权不得超过6,877,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袁黎雨女性拟减持股权不得超过10,315,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东方集团及袁黎雨女性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减持股份总计不得超过17,192,883股,减持占比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50%。
前不久,公司收到大股东东方集团工作的通知,东方集团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以及对企业长线投资使用价值的肯定,确定提前结束其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方案。截止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未减持股份,未高管增持一部分不会再高管增持。袁黎雨女性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已高管增持公司股权3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此次高管增持后,袁黎雨女性持有公司股份53,045,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3%,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持股数包含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起者股权、公开增发股权及其企业上市后各本年度权益分派并获得的股权。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相互之间一致行动人,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几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其他情形:一部分公司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未执行√已实施
截止本公告日,大股东东方集团未减持股份,提前结束其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方案,未高管增持一部分不会再高管增持。袁黎雨女性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已高管增持公司股权3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此次高管增持后,袁黎雨女性持有公司股份53,045,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此次减持计划未进行最少高管增持数量和占比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大股东东方集团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以及对企业长线投资使用价值的肯定,确定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股份方案。袁黎雨女性未停止减持计划,将根据自身具体融资需求,按减持计划及有关规定执行高管增持。
特此公告。
宁波市东方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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