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证券简称:爱玛科技公示序号:2023-077
可转债编码:113666可转债通称:爱玛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董事长张剑老先生《关于提议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详情如下:
一、建议人的相关情况及建议时长
建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董事长张剑老先生
建议时长:2023年8月23日
二、建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地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老总根据对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自信心和对企业长期价值的肯定,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提高投资人对企业的项目投资自信心,与此同时高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企业长久、平稳、稳定发展,建议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用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建议内容
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20,000.00万余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余元(含本数)。
复购主要用途:拟用以执行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
复购方法: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
复购自有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
回购价格:不超过股东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150%。
认购执行时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6月。
四、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交易我们公司股份的状况,及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我们公司股份的状况。建议人们在复购期内无股权增减持计划,如后面有这方面增减持股份方案,将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承诺事项的需求立即相互配合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建议人承诺
建议人张剑老先生服务承诺:将积极推进企业尽早召开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事宜,并将在股东会中对公司回购股份提案投反对票。
六、风险防范
企业将尽快就以上内容仔细研究,制订有效切实可行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还是要以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复购计划方案为标准。以上复购事宜需按照规定承担有关审批流程后才可执行,尚有待观察,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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