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行业又传出公募基金备案事项进行调整的消息。
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近期,不少基金公司人士反馈接到监管通知,对未来基金备案事项进行修改,若系统中附件目录中无明确对应的事项,如增设基金份额、降低费率、调整净值精度等,将不再要求事前备案,监管或进行事后检查。
实际上,监管层过去曾对基金备案事项进行过多次调整。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一方面是监管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也是要求基金公司不断提升内控管理的能力,夯实基金公司的主体责任。
部分备案事项或不再要求事前备案
监管减政放权又有最新动向。
据多位基金公司人士透露,本周刚刚接到基金备案事项变化的通知。
据悉,根据《基金法》要求,未来基金备案事项参照附件目录执行,在目录中无明确对应的事项,如增设基金份额、降低费率、调整净值精度等,将不再要求事前备案,由各基金管理人合规部门事前评估合规性,监管或进行事后检查。
在一位基金公司人士看来,近期取消了一些前期需要备案的事项,直接的动因可能是主动权益基金批量降费。
“随着主动权益基金费率改革正式实施,最近几个月,几乎所有的基金公司旗下主动权益基金都在集中降费,过往基金降费是一项需要备案的事项,这将导致备案审核的工作量大增。取消备案可以直接提升工作效率。”上述基金公司人士分析。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监管曾发布过一个监管通报,规定了哪些是需要备案的事项,“包括基金降费、增设基金份额、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等等,政务系统里面也有相关目录,未来,里面没有的事项预计就不需要备案了。”
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认为,取消备案最直接的影响是提高了工作效率。“过往基金公司上报的一些需要备案的事项,需要等进度,咨询最新进展,流程上会复杂一些,花费的时间也比较多,现在则更为高效、便捷。”
还有业内人士坦言,高效的背后则要求基金公司不断提升内控管理的能力。“之前,基金公司遇到一些没有把握的事情就会先走备案流程,得到监管回复之后再推进实施。现在取消了一些备案事项,意味着基金公司需要风险自担。”
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也强调,未来基金公司更需要做好内控管理。“监管不再做前期审核,意味着大部分的事情,只要基金公司决定实施就可以去推进了。但是,如果事后出现不合规的风险行为暴露,基金管理人需要自己承担主体责任,严重的话可能会接到监管处罚措施,”
“取消一些备案事项之后,大家目前比较困惑的是对于一些具体事情在执行尺度上的把握。”一位基金公司人士提到,“比如基金的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下降多少幅度更为合适,都需要基金公司自行决策。”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举例称,最近一段时间,债券基金增设持有时间超过7天免赎回费的C类份额一度很难获得备案通过,如今取消备案之后,债券基金是否可以增设这类份额,基金公司需要自己权衡其中的风险利弊。
监管层进一步简政放权
8月3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安徽辖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报告事项工作指引。
上述公告显示,近期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报告事项清单进行了更新,补充了“风险准备金存管银行上年度所存管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投资管理、支付使用、年末结余等情况专项报告”、“反洗钱相关备案事项”和“反洗钱相关报告事项”三项备案报告事项。同时,下线了新机构监管系统中的“基金产品注册后要素发生非实质性变化事项主动报告”模块。
而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报告事项发现,主要涉及证券公司客户融资融券交易数据报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年度报告、境外机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合规负责人年度考核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内控监控情况年度评价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子公司有关情况、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各类月度经营报表、监管报表等;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月度报表报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月度报送境外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业务情况等。
涉及基金领域的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及组织架构变更情况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风险准备金相关情况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25%报告、基础设施基金总资产被动超过基金净资产140%的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报告等等。
实际上,过去几年,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现有备案报告事项多次进行了下放、简化、合并备案等优化。
如2021年12月9日,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指出,进一步精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报告事项,下放、简化、合并备案、报告事项24项。其中,包括取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备案、合并资产管理计划重大事项报告等重要调整。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监管层简政放权,不仅优化了监管资源配置,而且还有利于提升基金公司不断提升内控管理的能力,夯实基金公司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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