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证券简称:阳光诺和公告编号:2023-06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股东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达明德”)持有公司1,567,68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6%,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盈投资”)持有公司1,396,80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460%,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正达”)持有公司1,336,54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7%,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普直方”)持有公司742,65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283%,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盈管理”)持有公司35,11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9%,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85%。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21日起上市流通,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持股数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出具的《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9日,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8,057股(权益分派前减持188,057股,权益分派后减持5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815%。本次减持计划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以上列示的持股数量为权益分派前的。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以上列示的持股数量为权益分派前的。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减持期间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股份0.4股,睿盈管理、睿盈投资、广州正达、海达明德、汇普直方于权益分派前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共计减持188,057股;权益分派后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500,000股,上表中减持数量为权益分派前减持188,057股与权益分派后减持500,000股相加合计688,057股,上表中减持比例为原持股比例6.3485%减去当前持股比例5.6670%为0.6815%。
注2:上表中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数=计划减持数*1.4-权益分派前减持数*1.4-权益分派后减持数
注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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