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证券简称:悦安新材公示序号: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江西省悦安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9日接到自然人股东南昌瑞和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和项目投资”)发送的《关于未在减持公告期内减持的情况说明与致歉声明》,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所示:
一、此次违规减持前持仓状况
自然人股东瑞和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59,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2%;南昌瑞智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8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6%;萍乡市瑞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岚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3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36%。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瑞岚项目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三者组成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09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7.3324%,均是IPO前获得。
公司在2023年7月21日公布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52)(下称“减持计划公示”),因本身融资需求,自然人股东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瑞岚项目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持有公司股权,减持股份总数总计不得超过2,56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不得超过2.9923%。在其中,自然人股东瑞和融资计划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内减持股份总数总计不得超过1,125,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59%,尤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不得超过375,276股,以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750,552股,高管增持价钱按市场价明确。
二、此次违规减持企业股票的相关情况
依据减持计划公示,瑞和项目投资应当减持计划公示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3个月执行。因瑞和项目投资工作人员对“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的理解测算存有不正确,于2023年8月8日根据集中竞价方式误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共15,200股,高管增持均价大约为44.34元/股,高管增持总额为税前工资rmb672,500.18元。
上述行为违背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控股股东、董监高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必须在初次售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内前向本所汇报办理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相关规定,但并不是主观恶意违规减持。
三、此次违规减持个股的道歉与处理结果
1、董事会知晓这件事后十分重视,快速向瑞和项目投资核查有关情况。瑞和项目投资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刻反省了此次违规减持事宜并进行自纠自查,主动与董事会开展反省,同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道歉。
2、瑞和项目投资服务承诺,将再次巩固知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认真履行减持计划规定,增强法律意识,提升高管增持相关工作的内控管理,创建高管增持工作中审批流程,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3、企业将进一步加强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之上股东对有关法律法规课程的学习,催促相关负责人遵守规矩,提升账号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维护保养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省悦安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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