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08证券简称:永茂泰公示序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8月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公司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股东会集结,董事长杨雷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大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6人,执行董事徐娅芝、刘建、独董张志勇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职工代表监事张发展趋势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3、董事长暂代董事长助理职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股东会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列席会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并且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此次股东会提案不属于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
此次股东会提案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
侓师:陈理民、赵伯晓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会工作人员资质、此次股东会召集人资质均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永茂泰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0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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