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证券简称:华锋股份公示序号:2023-049
债卷编码:128082债卷通称:华锋可转债
自然人股东林沈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广东省华锋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于2023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林沈先生因个人资金必须,打算在该公示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2,706,8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1.43%)。且随意持续九十个工作日内经过证交所集中竞价系统软件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
2023年2月9日,结合公司公司股东林沈先生的高管增持工作进展,公布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7)。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林沈先生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8日期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减持股份总数总计1,354,000股,减持股份总数已经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占公司那时候总股本的0.71%。
2023年2月15日,结合公司公司股东林沈先生开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布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林沈先生在此次减持计划中减持股份总数总计1,359,000股,占公司那时候总市值0.72%。此次股权变动后,林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68,594股,占公司那时候总股本的5%,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
2023年8月5日,公司收到林沈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8月5日,林沈先生此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期满,此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股权由来:2018年华锋股份为回收北京市理工华创电动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开增发的股权。
高管增持价格定位:12.8元/股-15.9元/股。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1)此次高管增持前拥有股权占总市值占比以企业当年的总市值189,370,879股测算,此次高管增持后拥有股权占总市值占比以企业最新总市值189,410,836股测算;
(2)以上表中有关占比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标值之与有差别的系四舍五入而致。
二、其他一些表明
1、林沈先生的此次高管增持未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林沈先生根据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进行股份减持的现象,合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林沈先生此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情况与此前已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林沈先生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执行情况与此前已公布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截止到2023年8月5日,林沈先生具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方案减持股份总数,其此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期满,此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
4、林沈先生并不是企业的大股东和实控人,其减持计划的实行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三、备查簿文档
1、林沈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华锋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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