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职工监事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7月15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对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实施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且对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展开了必需备案。企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它内幕消息知情者在此次激励计划议案公示公布前6个月(即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7月14日,下称“自纠自查期内”)交易企业股票情况进行了自纠自查。详情如下:
一、审查的范畴与程序流程
(一)审查目标为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它内幕消息知情者;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知情者均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企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审查目标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企业股票情况进行了查看确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审查目标交易企业股票的说明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审查目标交易企业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交易企业股票状况
经核实,自纠自查期内一共有99名激励对象存有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以上激励对象交易企业股票系根据其对于企业公布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状况自主独立思考所进行的实际操作,它在交易企业股票前,并没有知晓此次激励计划有关信息,亦没有一切内幕消息知情者向泄漏此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没有运用内幕消息开展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
(二)内幕消息知情者交易企业股票状况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一共有1名内幕消息知情者存有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经公司审查,其交易企业股票时并未上任企业,买卖时段在知晓内幕消息以前,在投资时段未得知相关此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亦没有所有其他内幕消息知情者向泄漏此次激励计划的内幕消息或根据此次激励计划提议其交易企业股票。其未能内幕消息知晓期内交易企业股票,没有运用内幕消息开展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
三、结果
总的来说,公司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设立了信息公开及内幕消息管理的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备、论述、决策的过程中已经按上述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限制内幕消息工作人员接触范畴,对接触到了内幕消息的工作人员及时了备案;在此次激励计划自纠自查期内,没有发现审查目标运用此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消息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四、备查簿文档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示序号:2023-024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关于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表明
及审查意见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职工监事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7月15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企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一、公示情况表明
(一)公司在2023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示文档。
(二)公司在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根据企业官网对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总共10天,公示期间,公司职员可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建议。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一切职工对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明确提出的所有质疑。
二、审查方法
职工监事审查了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者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出任的职位以及任命通知等。
三、职工监事审查建议
职工监事依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并充分征求公示公告建议,发布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合乎《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以及引言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
2、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造成重大误解的地方。
3、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资料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4、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为董事、高管人员、管理方法技术骨干及关键技术(业务流程)工作人员,不包含监事、独董、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觉得,纳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于激励对象均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的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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