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招标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得超过4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超过6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和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华兴源创: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号:2022-042)、《华兴源创: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回购报告》(公告号:2022-045)。
由于公司2021年股权分配已经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43.13元/股(含)调整为42.91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实施2021年股权分配调整回购股价上限的公告》(公告号:2022-056)。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已完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42.91元/股(含)调整为42.61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华兴源创:2022年股权分配调整回购股价上限公告》(公告号:2023-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2年9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披露的《华兴源创:公告》(公告号:2022-067)。
(二)公司于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3)2023年7月17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40、289股,占公司总股本0.21%,最高回购价格为34.66元/股,最低回购价格为25.39元/股,平均回购价格为31.9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0.06、752.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4)本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和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5)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2年7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披露的《华兴源创:公告》(公告号:2022-042)。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的所有权
在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归属公司股份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华兴源创: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和股票上市公告》(公告号:2022-073)。
(二)股份减持
在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由于股东自身的资本需求,公司披露了相关股东减持计划。详见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华兴源创: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茜女士已减持公司股份109、265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远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减持公司股份5万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远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减持公司股份5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回购提案人在股份回购期间不买卖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累计回购940、289股,均为无限流通股,现存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来适当时间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三年内;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被取消。上述回购股份存放在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换股本、认购新股、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回购股份的机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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