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发病率高 公告编号:2023-02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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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并逐项对待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主持了股东大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彭丽娜女士、财务总监朱志荣先生、副总经理周宏先生均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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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2、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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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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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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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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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议案1、2.00及其子议案、3.00及其子议案、4.00及其子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1/2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晶,陈佳荣
2、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证人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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