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7版)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0,243.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19日已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根据《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02万元低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9,072.18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净收益,不包含手续费。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且已完成销户工作。由于本项目部分设备交付周期较长,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项目全部采购设备,待全部设备交付后,公司将尽快完成产线安装调试工作。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由于本项目自动化立体仓库一智能控制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后续将根据情况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并继续稳步推进以上募投项目的各项工作,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完成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
综上所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决定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适当延期,预计“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将于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或实施方式等方面,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不做变更。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将“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不做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实际使用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对“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会师报字(2023)第5704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3)第5704号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之用途,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或“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3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511,756.9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0,243.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19日已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21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51,664,198.5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57,796.96元,募集资金余额1,313,841.48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8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8110601012501288181已于2023年1月4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37050167790800003571已于2022年5月24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4580000110120100025300已于2022年5月18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1607006129200366266已于2023年7月5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5:初始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15,398,549.43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02万元低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9,072.18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9,562,764.82 元、已投入“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522,490.75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不含增值税)3,143,671.67元,共计人民币115,228,927.24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138号)。以上资金于2021年6月10日置换完毕。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 年6 月 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公司拟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存款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时间不超过一年,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无余额。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8、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1.3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1.3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为对现有遮阳材料生产及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提高公司仓储、物流效率,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进行了相应披露,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三、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
注2: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投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导致投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3: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持续在建过程中,导致实际投资金额小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4: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将“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为对现有遮阳材料生产及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提高公司仓储、物流效率,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2: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三、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
注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遮阳 公告编号:2023-038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3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511,756.9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0,243.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19日已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21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51,664,198.5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57,796.96元,募集资金余额1,313,841.48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8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8110601012501288181已于2023年1月4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37050167790800003571已于2022年5月24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4580000110120100025300已于2022年5月18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1607006129200366266已于2023年7月5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注5:初始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15,398,549.43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02万元低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9,072.18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9,562,764.82 元、已投入“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522,490.75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不含增值税)3,143,671.67元,共计人民币115,228,927.24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138号)。以上资金于2021年6月10日置换完毕。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 年6 月 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公司拟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存款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时间不超过一年,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无余额。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8、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1.3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1.3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为对现有遮阳材料生产及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提高公司仓储、物流效率,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进行了相应披露,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三、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
注2: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投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导致投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3: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持续在建过程中,导致实际投资金额小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4: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将“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和“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为对现有遮阳材料生产及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提高公司仓储、物流效率,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2: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三、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先保障“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
注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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