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瞿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8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06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董事瞿昊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2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瞿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13日,股东瞿昊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4,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瞿昊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实施,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度,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卢旭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8,5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9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权激励归属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卢旭坤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14%。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卢旭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7月13日,卢旭坤先生累计减持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1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
1.上述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2.卢旭坤先生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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