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7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企业运营更加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和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改进建议,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此次拟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明细如下表所示:
■
本次制度调整主要针对内控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关键事项,特别是募集资金管理等领域,在全面梳理现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性优化。通过完善相关内控流程和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来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重点在于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新制度细化了募投项目合同审批、资金使用审批等关键环节,并引入专项审计机制,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及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体系。
《内部审计制度》的修订则着重于提升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效率。新制度明确要求审计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增加了专职审计人员配备,扩大了审计范围,强化了对募集资金等重点领域的过程监督和专项检查职能。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力度。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将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纳入常规管理范畴,并要求审计部门在财务报告正式披露前进行独立审核。同时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机构选聘及审计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关于《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全文可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