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详见《中远海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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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单一致。
2. 持股比例计算基于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的公司总股本13,503,718,112股。其中,A股代表人民币普通股,H股代表境外上市外资股。
3. 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00,944,000股H股股份由HKSCC NOMINEES LIMITED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4.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7,570,789股A股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28,015,690股A股股份;同时,该集团公司还通过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447,917,519股A股股份和100,944,000股H股股份。综合计算,其合计持股比例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46.09%。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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