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起停牌。
●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已触发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将在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或陈述申辩,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 根据《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设退市整理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触发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已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
二、终止上市相关安排
1. 停牌与摘牌时间: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5日起停牌。若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在摘牌后及时办理股份转移至退市板块的相关手续。
2. 退市整理期:根据相关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不设退市整理期。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多次通过公告向投资者提示退市风险(公告编号:临2025-032、临2025-042、临2025-043、临2025-045、临2025-046、临2025-048、临2025-049、临2025-050、临2025-051、临2025-053、临2025-055)。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谨慎投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提示投资者及托管券商在股票终止上市前妥善处理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等业务。
2. 建议相关司法冻结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ST东方 公告编号:20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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