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股票简称:齐翔腾达 公示序号:2025-007
债卷编码:128128 债卷通称:齐翔转2
淄博市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方案落地进行暨股权变化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市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12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本次拟购买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人民币(含),且总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rmb6.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权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企业2023年本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16元/股(含)调整至6.09元/股(含),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6日(股票除权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企业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出台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09元/股(含) 调整至6.03元/股(含),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2月31日(股票除权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以上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已实施进行。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本次回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执行情况
2024年3月20日,企业首次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32,900股,总股本的0.05%,最大卖价为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0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rmb7,733,135.0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8)。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6日公布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21、2024-045、2024-053、2024-059、2024-065、2024-074、2024-077、2024-080、2024-091、2025-002、2025-006)。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2,806,680股,在其中因优先选择回购股份开展可转债转股造成已复购股票数降低12,267股,现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剩下22,794,413股,总股本的0.80%,最大卖价为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5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rmb119,975,655.66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额度已超复购计划方案里的复购资金总额低限,不得超过复购资金总额限制,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已实施进行,复购执行期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根据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
二、本次回购股权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的解释
公司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复购额度、复购方法及回购股份的实行期限等,均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实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和原公布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公司已经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布的复购计划方案进行复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自信与对企业的价值的一致认可,本次回购的实行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会计、产品研发、债务履行水平和今后发展趋势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权方案的实施未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也不会改变企业上市公司影响力,股份遍布依然合乎企业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执行期内相关主体交易本公司股票的现象
公司原大股东淄博市齐翔石油化工设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齐翔集团”)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新材料公司”)之间产生股权无偿划转,齐翔集团将其持有的1,305,214,885股公司股权(占公司总股本45.91%)无偿划转给新材料公司。上述情况事宜已经在2024年7月3日进行过户登记办理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1)。
除上述情形外,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在企业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宜之日到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内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五、回购股份开展的合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行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会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六、预估股权变化情况
企业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已实施进行,总计回购股份数量达到22,806,680股,在其中因优先选择回购股份开展可转债转股造成已复购股票数降低12,267股,现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剩下22,794,413股,总股本的0.80%。本次回购的股权方案用以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存有无法完全授予很有可能。若回购股份所有授于并全部锁住,则企业总股本不会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应转变。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权没能在36个月内完成上述情况主要用途,或所购买的股权无法全部用于上述情况主要用途,则并未所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于履行相关操作后给予销户,企业总股本进一步减少。实际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会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备案状况为标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风险防范
企业本次回购的股权所有存放在企业开立的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储放期内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配资等权利,不可质押贷款和外借。依据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本次回购的股权后面将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如果在股份回购完毕之后36个月无法执行以上主要用途,或所购买的股权未全部用于以上主要用途,未使用的一部分将依法进行销户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金。若公司后续拟销户相对应回购股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告债务人,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作出安排,届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市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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