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权 序号:临2025-007
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为子提供担保的推进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珠海市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珠海市爱旭”)
广东爱旭科技公司(下称“广东爱旭”)
天津市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津市爱旭”)
山东省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东省爱旭”)
● 贷款担保人: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
● 担保事项及额度:企业为珠海市爱旭、广东爱旭、天津市爱旭、山东省爱旭的综合授信、融资租赁业务等服务总计给予4.80亿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包含此次签订的4.80亿人民币贷款担保以内,企业为分公司、分公司给其他分公司总计做担保的金额达255.00亿人民币(不一样担保主体对同一股权融资事宜各自做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能重复测算),依然在企业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贷款担保信用额度438.00亿人民币范围之内,无需再次递交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 风险防范: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可能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0%的现象。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此次贷款担保的相关情况
近日,企业签订的保证合同如下:
1.公司和广东华兴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分公司签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珠海市爱旭及广东爱旭在这家银行申请办理综合信贷业务总计给予3.00亿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2.公司和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辰区分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爱旭在这家银行进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0.80亿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3.公司和珠海横琴华通金融业租赁有限公司签定《保证合同》,为珠海市爱旭及山东省爱旭在该公司进行办理融资租赁总计给予1.00亿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二)此次贷款担保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明确企业2024本年度对外开放担保额度的最高为438.00亿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包含此次签订的4.80亿人民币贷款担保以内,企业为分公司、分公司给其他分公司总计所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达255.00亿人民币(不一样担保主体对同一股权融资事宜各自做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能重复测算),依然在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信用额度438.00亿人民币范围之内,无需再次递交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和广东华兴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分公司签定《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为珠海市爱旭做担保
(1)合同书利益相关方
招标方/合同约定债务人:广东华兴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支行
承包方/担保人: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珠海市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额度:2.00亿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项下借款人所应承担的负债(包含或有债务)本钱,及相应的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阶段的翻倍贷款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
(5)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各实际授信额度的债务履行期限期满日后多加2年。
2.企业为广东爱旭做担保
(1)合同书利益相关方
招标方/合同约定债务人:广东华兴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支行
承包方/担保人: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广东爱旭科技公司
(2)担保额度:1.00亿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项下借款人所应承担的负债(包含或有债务)本钱,及相应的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阶段的翻倍贷款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
(5)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各实际授信额度的债务履行期限期满日后多加2年。
(二)公司和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辰区分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书利益相关方
担保人: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辰区分行
借款人:天津市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额度:0.80亿人民币
3.贷款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范围:包含主债权本钱(包含贵重金属租用债务本钱以及按贵重金属租用合同约定换算而成人民币金额)、贷款利息、贵重金属租借费与人性化服务费用、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重金属租用净重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化造成的有关损害)、因贵金属价格变化造成的有关损害、贵重金属租借合同借出去方依据主合同规定履行相对应支配权所形成的买卖费等费用及其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
5.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确立的债权到期或提前期满之次日起三年,每一实际业务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单独计算。
(三)公司和珠海横琴华通金融业租赁有限公司签定《保证合同》,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书利益相关方
担保人: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出租方:珠海横琴华通金融业租赁有限公司
借款人/承租方:珠海市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额度:1.00亿人民币
3.贷款担保方式:全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收取的所有租前息(若有)、房租(含预付租金)、资金占用费、罚息、提早付款赔偿金(若有)、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损害赔偿费、留购合同款、(资产)服务费、别的应交账款、债务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收取的相关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保护担保费用、保护保险费用、公证费用、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及主合同项下标的物折扣率、竞拍、卖掉、评定、运送、存放、维护等花费)和其它应交账款,及其主合同项下承租方应当履行的除上述情况付款或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
5.担保期限:独立协议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三、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公司本次为分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做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议决议受权进行的有效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的必须。被担保人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经营情况平稳、贷款担保严控风险,企业为他们提供贷款担保也有助于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此次担保事项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盈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股东会建议
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明确企业2024本年度对外开放担保额度的最高为438.00亿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止。再加上此次签订的担保额度以内,企业总计做担保的金额达255.00亿人民币,依然在本年度受权信用额度范围之内,因而无需再次递交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法人主体和个人做担保的现象。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包含此次签订的4.80亿人民币贷款担保以内,企业为分公司、分公司给其他分公司总计给予且仍在持有期的贷款担保金额达255.00亿人民币(不一样担保主体对同一股权融资事宜各自做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能重复测算),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93.78%。在其中,在相关担保余额项下具体债务余额为167.29亿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贷款逾期担保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24日
配件: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配件: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1、被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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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的重要财务报表
企业: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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