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股票简称:五芳斋 公示序号:2025-011
浙江省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一部分募资账号注销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99号),浙江省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芳斋”或“企业”)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或“承销商”)选用余额包销方法,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25,185,750股,股价为每一股rmb34.32元,总共募资864,374,94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6,319,811.32元(未税)之后的募资为798,055,128.68元,已经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汇到企业募资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证券承销费、律师代理费、监理费、法律规定信息公开花费、发售手续费用等和发售权益性证券密切相关的新增加外界花费36,386,550.00元(未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1,668,578.68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对其出示《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1号)。
二、募资管理情况
2022年8月26日,企业连着承销商分别向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支行、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企业、成都市五芳斋食品公司连着承销商与中国建设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秀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和上海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企业使用募资时就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大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并且于2024年9月10日举办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允许停止“五芳斋三期智能化食品车间工程项目”,并将该新项目剩下募资资金投向进行修改,将发生变更募资用以“武汉市冷冻食品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9月23日,企业、武汉市五芳斋食品公司连着承销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和上海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企业使用募资时就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止到此次公告披露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募资帐户存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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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状况
由于在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秀洲分行开立的用以五芳斋成都市生产地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1204068029200157445),已经按照要求使用完毕,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停止使用。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盈余利息费用分别是653.53元。为了方便企业资金帐户管理方法,企业对于该募集资金专户给予销户并且已经办理完毕有关注销登记,专用账户中盈余利息费用所有拷贝到至企业已有帐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和承销商及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着停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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