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海富通上证指数标准做市公司债券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股票基金通称:海富通上证指数标准做市公司债券ETF,场地通称:信用债,扩位通称:信用债ETF,基金代码:511190,下称“本基金”)开展基金份额折算与工商变更,以确定2025年1月20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算目标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清算交收组织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认购。
二、换算方式
换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换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100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换算所产生的小数点后面基金认购,将根据“上进位”原则进行求整,即小数点后面基金认购均进位为1份。进位解决资本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填补,并且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记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清算交收组织将在2025年1月20日开展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工商变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2025年1月21日发表基金份额折算结论的通知。
换算后每一份基金认购相对应的颜值为100.00元,换算基准日份额净值=换算基准日基金净资产/换算之后的基金认购总金额。
三、重要提醒
1、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认购总金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金额将发生调节,但变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占基金份额总额比例产生变化。除小数位末尾数解决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根据换算之后的基金认购具有支配权并先诉抗辩权。
2、假如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或登记机构遇突发情况不能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时间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工商变更。
3、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股票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并公示。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在项目投资本基金以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协议、募集说明书、资管产品材料概述等披露文档,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并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理性判断销售市场,慎重作出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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