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示序号:2025-004
可转债编码:127064 可转债通称:杭氧可转债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信方式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此次会议工作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 年1月9日以发传真、电子邮箱等形式送到诸位执行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郑俊老先生组织,应出席会议的董事长9名,具体出席会议的董事长9名。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会议审议了纳入议程安排的议案。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展开了决议,已通过下列决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13,438.50万回收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份,在其中,回收法人股东沈建林所持有的杭州市新时代41%股份,回收法人股东贾叶华所持有的杭州市新时代10%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结束后,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允许投票数占据投票权总得票数的100%。
《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允许子公司江西省医用制氧机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及个人信用贷款方式向银行借款不得超过21,000万元项目投资,贷款年限及年利率都以具体协议书为标准。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允许投票数占据投票权总得票数的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15日
股票号: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示序号:2025-005
可转债编码:127064 可转债通称:杭氧可转债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信方式举行了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此次会议工作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月9日以发传真、电子邮箱等形式送到诸位公司监事。会议由企业监事长董吉琴女性组织,应出席会议的公司监事3名,具体出席会议的公司监事3名。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会议审议了纳入议程安排的议案。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会公司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展开了决议,已通过下列决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13,438.50万回收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份,在其中,回收法人股东沈建林所持有的杭州市新时代41%股份,回收法人股东贾叶华所持有的杭州市新时代10%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结束后,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允许投票数占据投票权总得票数的100%。
《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抵押借款事宜合乎分公司日常运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推动分公司未来的发展。江西省医用制氧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此次事宜总体严控风险。此次事宜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企业股东的利益。允许江西省医用制氧机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及个人信用贷款方式向银行借款不得超过21,000万元项目投资,贷款年限及年利率都以具体协议书为标准。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允许投票数占据投票权总得票数的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5年1月15日
股票号: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示序号:2025-007
可转债编码:127064 可转债通称:杭氧可转债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子公司申请项目借款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概况简述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允许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江西省医用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氧”)因其独有的坐落于九江市开发区城西地区临港石牛路27号一部分房地产业开展质押及选用一部分个人信用贷款形式向银行借款不得超过21,000万元项目投资。截至本公告日,以上协议并未签署,主要内容按实际签订的合同为标准。
此次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归属于董事会审批权,不用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子公司概况
1、公司名字:江西省医用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
2、居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城西地区临港石牛路27号
3、法人代表:毛纯悦
4、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
5、种类:别的有限公司
6、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安全设计方案,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更新改造维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在批准期限内即可开展业务,实际经营范围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为标准) 一般项目:汽体、液态分离出来及纯粹设备生产,汽体、液态分离出来及纯粹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安全市场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构件市场销售,进出口业务,非定居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
7、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氧75.00%股权,杭州市皓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江氧25.00%股权。
8、关联性:企业、江氧与杭州皓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关键财务状况: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57,711.60万余元,总负债56,747.65万余元,资产总额963.95万余元;2023年全年度经审计实现营收48,081.91万余元,纯利润4,010.35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没经财务审计总资产 56,447.69万余元,总负债 51,964.19万余元,资产总额4,483.49万余元;2024年1-9月没经财务审计实现营收 34,418.19万余元,纯利润3,520.82万余元。
10、经查询,江氧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股东会建议
此次江氧办理银行贷款事宜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正常运营发展需求。江氧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具有资本充足率,此次事宜总体严控风险。此次事宜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允许此次江氧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四、职工监事建议
企业监事会认为此次抵押借款事宜合乎江氧日常运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推动分公司未来的发展。江氧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此次事宜总体严控风险。此次事宜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企业股东的利益。允许此次江氧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企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15日
股票号: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示序号:2025-006
可转债编码:127064 可转债通称:杭氧可转债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回收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买卖简述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13,438.50万回收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杭州市新时代”)51%的股份,在其中,回收沈建林所持有的杭州市新时代41%股份,交易额为10,803.50万余元;回收贾叶华所持有的杭州市新时代10%股份,交易额为2,635.00万余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企业将拥有杭州市新时代51%股份,杭州市新时代将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归属于董事会审批权,不用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象方的相关情况
1、名字:沈建林
身份证号码:330**********0036
2、名字:贾叶华
身份证号码:330**********0020
3、关联性:公司和沈建林、贾叶华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沈建林、贾叶华都不归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此次交易标的为杭州新时代51%股份,基本上如下:
1、公司名字: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责任公司
2、居所: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东风村岳山组
3、法人代表:沈建林
4、注册资金:1,200万人民币
5、种类: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投)
6、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兽药生产;食用添加剂生产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监督检验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审核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新材料产品研发;食用添加剂市场销售;专用型化工产品生产制造(没有危化品);基础化学原料生产制造(没有危化品等批准类化学物质的生产制造);生态环境材料生产制造;专用型有机化学商品销售(没有危化品);化工产品销售(没有批准类化工原材料);新式催化材料及改性剂市场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市场销售;汽体、液态分离出来及纯粹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安全市场销售;特殊设备租赁;包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项目;精细化服务;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商务信息咨询(没有批准类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
7、公司股权结构:普通合伙人沈建林拥有杭州市新时代90%股份;普通合伙人贾叶华拥有杭州市新时代10%股份。
8、关联性:企业与杭州新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本次交易进行前后左右标的公司股份比照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
10、标的公司关键财务状况: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杭州市新时代经审计总资产5,912.11万余元,总负债1,335.45万余元,资产总额4,576.66万余元;2023年全年度经审计实现营收5,633.72万余元,纯利润621.12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杭州市新时代经审计总资产6,242.50万余元,总负债804.17万余元,资产总额5,438.33万余元;2024年1-6月经审计实现营收2,731.52万余元,纯利润835.83万余元。
11、经查询,杭州市新时代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自有资金和定价原则
1、自有资金: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定价原则:依据广东省联信资产报告评估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评估报告》(国融东盛评报字[2024]第680042号),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经全面分析,采用收益法的评价结果作为本次资产报告评估的评价结果,杭州市新时代收益法评估之后的公司股东所有权益价值为26,650.00万余元。参照之上评定部门出具的评价结果,经交易各方商议,最终决定此次标的公司51%股权估值金额为13,438.50万余元。
五、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购买方):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出让方):承包方一:沈建林;承包方二:贾叶华
(承包方一、承包方二下列统称“承包方”)
1、公司股权转让
乙方向招标方出让标的公司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份(以下简称“总体目标股份”,相匹配注册资金612.00万人民币)以及附加的全部支配权、权益与义务,承包方确保该等总体目标股份上没有利益压力。在其中沈建林转让标的企业41%股份,相匹配注册资金492.00万余元;贾叶华出让标的公司10%股份,相匹配注册资金120.00万余元。
2、转让对价
双方允许标的公司根据2024年6月30日(以下简称“基准日”)股东所有权益价值为 26,350万人民币。承包方和招标方明确,招标方转让 51%股份应向乙方收取的转让价款为13,438.50万人民币;在其中:向乙方一沈建林付款转让价款为10,803.50万余元,向乙方二贾叶华付款转让价款为2,635.00万余元。
3、业绩承诺及补尝
(1)乙方向招标方服务承诺,杭州市新时代混合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12月、2025年财务年度、2026年财务年度及2027年1月-6月总计36月期内(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内”)总计纯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788万余元(标的公司在这段时间获得的各种科研成果类政府奖励、补贴列入盈利统计分析,拆迁补偿款不计入盈利统计分析范畴)(以下简称“服务承诺销售业绩”)。
(2)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具体纯利润总和(以下简称“具体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服务承诺公司业绩,则承包方支付现金的形式对招标方给予补偿,业绩承诺期内现钱赔偿计算方法:业绩承诺期间应向甲方补偿金额=服务承诺销售业绩-具体销售业绩
承包方应在收到具体公司业绩财务审计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现钱赔偿款。
(3)若甲方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内现金结算补偿金额,则每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三个月未现金结算赔偿款,承包方除按上述情况承诺担负逾期违约金外,甲方有权挑选规定股份赔偿,股份赔偿计算公式如下:业绩承诺期间应向甲方偿还的股份比例P1=(业绩承诺期间应向甲方补偿金额 逾期付款合同违约金)/本次股权转让中目标公司的出让价
(4)承包方对于在以上(2)、(3)条项对招标方承当债权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描述担保期均是负债发生之日起的3年。
(5)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具体销售业绩金额由甲方聘请的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为防止分歧,该具体销售业绩就是指业绩承诺阶段的依据本协定原则确定的盈利总数。
4、别的约定事项
多方确定:公司股权转让后,总体目标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依据破产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五、本次交易目地、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市新时代深耕细作标气行业数十年,在标准气体资质证书、产品研发能力、混配技术性、下游企业等多个方面累积了丰富经验。本次交易事宜结束后,通过一系列融合、创变,有助于实现买卖双方在研发、市场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深层协作,可以为公司发展汽体版块标气市场拓展注入新活力,进一步延伸企业汽体板块产业发展规划,提高企业综合性市场竞争力,并且也合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已经对本次交易进行深入分析与风险防控,但是考虑到标底公司经营状况可能受宏观经济、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的需求转变、运营管理变化等多种因素,本次收购事宜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将关心标的公司的发展趋势,密切沟通和推动,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企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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