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示序号:2025-010
债卷编码:128095 债卷通称:恩捷可转债
云南省恩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子公司和北京卫蓝新能源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合同规定自彼此签名盖章之日起起效。本合同执行时限很长,在交易实施过程中,存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现行政策、履约情况、技术性、市场等层面可变性或风险性,另外还将面临外界环境分析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危害所带来的风险等。本协定有关的具体采购数量到时候以采购单为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发展日常经营协议,本协定的顺利执行预估将对公司2025年至2030年度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3、企业最近三年已披露的合作框架协议、意向性协议状况详细本公告“六、别的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订概述
2025年1月13日,云南省恩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恩捷”)以及有控制权的关联企业和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市卫蓝新能源”)签署《采购框架协议》,北京市卫蓝新能源把它个人需求原材料的80%购置市场份额指定向上海恩捷以及有控制权的关联企业购置用以半固态电池的电解质溶液膈膜、用以全固态电池的碳酸盐及电解质溶液膜。自2025年至2030年,北京市卫蓝新能源将为上海恩捷以及有控制权的关联企业预估下发半固态及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溶液膈膜订单信息累计不得少于3亿平方米,预估下发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溶液订单信息累计不得少于100吨,还是要以具体的采购单为标准。
企业和北京卫蓝新能源以及下属子公司中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订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必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二、合作者基本概况
1、公司名字:北京市卫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北京房山区窦店普安路91号楼4号楼一层108室
3、法人代表:俞会根
4、注册资金:40,000万余元
5、主营:锂电池、混和非均相充电电池、全固态电池技术的开发、生产销售
6、创立日期:2016年8月
7、关联性表明: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北京卫蓝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三年产生相近交易情况:企业和北京卫蓝新能源2021年、2022年无相关交易,2023年交易额金额为0.14亿人民币,占公司总当初相近业务流程营业收入的0.12%。
9、履约情况剖析:北京市卫蓝新能源是一家专注于动力电池研发制造高新技术企业,在动力电池领域有着领先的技术整体实力和创新能力,运营稳步增长,具有良好信誉和履约情况。经查询,北京市卫蓝新能源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2025年1月13日,北京市卫蓝新能源(下称“招标方”)与上海恩捷以及有控制权的关联企业(下称“承包方”)签署《采购框架协议》,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合作项目:为确保招标方用户需求,在两人共同沟通协商,对商务条款一同确定前提下,招标方服务承诺个人需求原材料的80%购置市场份额指定向乙方(含上海恩捷以及有控制权的关联企业)购置用以半固态电池的电解质溶液膈膜、用以全固态电池的碳酸盐及电解质溶液膜。协议约定在2025至2030年间,招标方向乙方(含上海恩捷以及有控制权的关联企业)预估下发半固态及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溶液膈膜订单信息累计不得少于3亿平方米,预估下发全固态电池的电解质溶液订单信息累计不得少于100吨,具体以招标方下发的采购单为标准。
2、合作期限及起效:本协议自彼此签名盖章后起效。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满但本协定项下彼此依然存在没完成供货的订单信息或是预付款项的,仍按照本约定书实行。合作期限到期时如果需要持续协作,彼此再行签定商标续展协议书。协议书有效期满后,招标方向乙方提交订单,承包方接纳的,则本协议的约定全自动适用有效期限后订单信息。
四、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和北京卫蓝新能源就半固态电池膈膜和全固态电池电解质溶液产品类别达成长期供货协议,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进企业与客户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获利能力,提升企业在半固态电池膈膜和全固态电池电解质溶液相关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和竞争能力。本协定如成功执行,预估将对公司2025-203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协定为日常营业性协议书,不属于关联方交易,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受影响企业业务自觉性,不会有因执行协议但对本次合作顾客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防范
以上协议执行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现行政策、履约情况、技术性、销售市场等方面可变性或风险性,另外还将面临外界环境分析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危害所带来的风险等。本协定有关的具体采购数量到时候以采购单为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六、别的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企业已披露合作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现象
(1)2022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与国外某大型汽车企业签署锂电池隔离膜产品生产标价合同书,承诺2022-2024年度上海恩捷及子公司向本次合作顾客保证供应数量不超过16.5亿平方米;2025年度起,上海恩捷及子公司向本次合作顾客保证供应数量不超过9亿平方米/年。具体采购数量以本次合作顾客以及授权方发出来的采购单为标准,市场价格按协议约定的价钱实行。详细企业2022年1月15日公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6号)。该协议执行中,不会有未达预期的现象。
(2)2022年1月,上海恩捷与中创新航签署《2022年保供框架协议》,承诺2022本年度中创新航服务承诺向上海恩捷购置,且上海恩捷服务承诺向中创新航供货金额不超过rmb25亿的锂电池隔离膜。详细企业2022年1月20日公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2022年保供框架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0号)。该协议已履行完毕,不会有未达预期的现象。
(3)2022年5月,SEMCORP Hungary Kft.与法国Automotive Cells Company SE签署Purchasing Agreement,承诺2024年至2030年SEMCORP Hungary Kft.向供货约6.55亿欧元的锂电池隔离膜商品。详细企业2022年5月5日公布的《关于下属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5号)。该协议执行中,不会有未达预期的现象。
(4)2022年11月30日,上海恩捷与中创新航签署《2023年保供框架协议》,为保证中创新航2023本年度对高端湿式锂电池隔离膜的需要,中创新航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上海恩捷购置绝大部分的隔离膜商品,实际购置以订单信息为标准。详细企业2022年12月1日公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保供框架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50号)。该协议已正常的履行完毕。
(5)2022年12月19日,上海恩捷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公司(下称“国轩高科”)签署《年度采购合同》,为确保国轩高科2023本年度对锂电池隔离膜产品需求,上海恩捷向国轩高科交货未税总额约金额为23亿的商品。详细企业2022年12月20日公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52号)。该协议已正常的履行完毕。
(6)2022年12月23日,上海恩捷与蜂巢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子公司(下称“蜂巢能源”)签署《货物供应保证框架协议》,为建立了长期牢固市场供应合作伙伴关系,上海恩捷2023本年度依照约定书向蜂巢能源供货锂电池隔离膜商品,未税总额总额不超过19亿人民币。详细企业2022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应保证框架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54号)。该协议已正常的履行完毕。
(7)2023年2月12日,上海恩捷与赣锋锂业签署2023本年度《保供协议》,上海恩捷向赣锋锂业集团公司(包括赣锋锂业及其关联企业)供货约定书数量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还是要以出具的订单信息为标准。详细企业2023年2月13日公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6号)。该协议已正常的履行完毕。
(8)2023年5月24日,企业公布《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82号),企业的下属子公司珠海市恩捷新材料科技公司已经确定变成PPES的铝塑膜经销商。根据规划,预测分析珠海市恩捷新材料科技公司2024年至2028年拟将PPES供货未税总额约金额为25.90亿的锂电池隔离膜商品,商品的具体供应价钱、供应总数以用户后面宣布供货合同或出具的订单信息为标准。该协议执行中,不会有未达预期的现象。
(9)2023年8月30日,企业公布《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能锁定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58号),上海恩捷与国际某知名大中型锂电池加工商签署《产能锁定协议》,为保障其海外项目正常运行,上海恩捷的奥地利加工厂2025-2033年向供货不得少于9.6亿平方米的铝塑膜原材料,以采购单承诺为标准。该协议执行中,不会有未达预期的现象。
(10)2023年9月13日,企业公布《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64号),上海恩捷已确定变成某全世界电池公司的服务商。从2023年到2031年向某全世界电池公司在国外、亚洲地区等生产地的主力车系锂离子电池供货隔离膜商品,还是要以采购单承诺为标准。该协议执行中,不会有未达预期的现象。
(11)2024年9月7日,企业公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印度Exide Energy Solutions Limited定点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201号),上海恩捷接到印度的电池制造商Exide Energy Solutions Limited的指定信,作为其合格供应商,将向其提供锂电池隔离膜商品,具体供应量应以宣布客户订单为标准。该协议执行中,不会有未达预期的现象。
(12)2024年11月25日,企业公布《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亿纬锂能签订〈全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235号),惠州亿纬锂能有限责任公司预估2025年至2031年在东南亚、欧洲等销售市场向上海恩捷下属公司购置锂电池隔膜不得少于30亿平方米,还是要以采购单为标准。该协议自2025年起执行。
(13)2024年12月21日,企业公布《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国轩高科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248号),上海恩捷将成为国轩高科的重要膈膜经销商,2025年向供货锂电池隔离膜商品,还是要以国轩高科的采购单为标准。该协议自2025年起执行。
(14)2024年12月24日,企业公布《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251号),SEMCORP Hungary Kft.与Ultium Cells LLC根据彼此合作意向就购置锂电池隔离膜事项签订了原材料供应合同,Ultium Cells LLC 2025年向SEMCORP Hungary Kft.购置不得超过6,625万美元锂电池隔离膜,具体以采购单为标准。该协议自2025年起执行。
2、本合同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仓5%以上股东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在任职期持仓未发生变动。到目前为止,企业也没有收到大股东、持仓5%以上股东、董监高对于未来三个月内持有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
七、备查簿文档
1、上海恩捷和北京卫蓝新能源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省恩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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