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股票简称:高德红外 公示序号:2024-043
武汉高德红外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锁住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在2022年10月27日举行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于2022年11月14日举行了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允许公司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10月28日、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公示。
依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在2024年12月26日期满,现就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锁住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拥有情况及锁定期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所持有的25,469,082股股票已经在2022年12月26日非交易过户至“武汉高德红外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产权过户股权总数占公司总股本0.7753%,产权过户价格是5.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3年6月19日,企业实行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际分配原则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3,285,181,622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3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并且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派股,企业剩下盈余公积把全部结转成本至下一年度。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结束后,企业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持股份数调整为33,109,806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77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公示。
结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不得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经公示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起算。本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分四期开启,开启时段各自为自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起计算满12月、24月、36月、48月,每一期解锁的标的股票占比分别是 20%、20%、40%、20%。
在其中,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12月26日期满,开启日是2024年12月27日,可开启股票数为根本股权激励计划持仓总量的20%,即开启661.40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1549%;本股权激励计划剩下2,000.13亿港元将按相关规定再次锁住。
二、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开启期考评完成状况以及开启状况
本股权激励计划将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持有者开展绩效考评,考评本年度为2022-2025年,根据本人绩效考核级别明确持有者最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利益总数。绩效考核级别相对应的本人开启指数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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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者具体开启市场份额依据上一年度本人评定数据进行兑付。
持有者当初认购份额的利益=持有者方案所属利益×绩效考评所属利益占比。
若本人年终考评定级结果显示C,则其本年度该持有者只能得到当初考评所对应认购份额的利益的50%,当初剩下市场份额由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取回,其相匹配个股由管委会售卖然后以初始认缴出资额与基金净值(基金净值=出售时股票价格×相对应的开启市场份额,考虑到除权除息、除权除息调整因素,相同)孰低值的基本原则退还持有者。
若本人年终考评定级结果显示D,则其本年度该持有者未解锁市场份额相对应的标的股票由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取回,其相匹配个股由管委会售卖然后以初始认缴出资额与基金净值孰低值的基本原则退还持有者。
企业本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将围绕持有者绩效考评状况,对第二个开启期能开启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相对应的个股利益进行分割。
三、本股权激励计划锁住期届满之后的分配
依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股权激励计划或者部分持有者以书面形式向权限管理联合会并对持有的市场份额相对应的个股进行变现处理的,则管委会相继转现股权激励计划财产,并按照持有者持有金额的占比,分给持有者;若股权激励计划或者部分持有者不受权以上转现处理,则是由管委会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申请,根据法律法规的需求,按持有者持有金额的占比,将标底股票过户至持有者个人帐户,由个人自主处理。
本股权激励计划将严格执行市场交易规则,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信息内容关键期不可交易股票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开展内线交易、行业市场控制等证券欺诈行为。
以上关键期就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15日内;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5天内;
3、自可能会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大事件产生之时或者进入决策制定之日到依规公布之时;
4、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中规定的其他期内。
四、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停止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
1、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不得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经公示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起算。持有期满前,可以由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本计划持有期。
2、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期满前2月,如所持有的企业股票并未全部出售或产权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50%之上(没有50%)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可延长。
3、若因企业股票停盘或是潜伏期比较短等状况,造成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企业股票不能在持有期限制期满前所有转现时,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50%之上(没有50%)市场份额允许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权激励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增加。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经管委会明确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需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50%之上(没有50%)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停止
1、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满时自主停止;
2、股权激励计划的锁住期满,当股权激励计划所持有股票全部出售或转走且本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货币资产(若有)已经全部结算、分派结束后,股权激励计划可提前结束;
3、除了上述全自动停止、提前结束外,存续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停止应当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50%之上(没有50%)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有关决定。
五、别的表明
企业将持续关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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