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股票简称:宁波市电力能源 公示序号:2024-082
宁波市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2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宁波市朗豪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会议由董事长马奕飞老先生组织。大会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7人,执行董事楼松松垮垮老先生、张光明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沈琦女性列席会议;一部分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提案名字:有关公司子公司回收关联企业财产暨向分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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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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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1、2均是普通决议事宜,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半数以上允许是指通过。
提案1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宁波市开发设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568,860,108股已回避表决,关系公司股东马奕飞、诸南虎、夏雪玲、张俊俊、袁世震没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提案2没有关系公司股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蒋莹磊、洪骁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觉得,企业2024年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市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1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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