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9 股票简称:五矿新能源 公示序号:2024-060
可转债编码:118022 可转债通称:锂科可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省)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参加金川集团镍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项目的进展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买卖简述
为推进实施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企业重要原料供应应急保障能力,增强公司人才吸引力和可持续性发展水平,公司在2024年12月10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不得超过50,000万人民币参加金川集团镍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川镍钴”)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甘交所集团公司”)公开挂牌的增资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4)。
二、买卖交易工作进展
前不久,公司收到甘交所集团公司通告,确定企业为金川镍钴股权收购新项目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为9.1666元/股。由于金川镍钴已整体改制为金川集团镍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川镍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金川镍钴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下称“《增资扩股协议》”或“本协定”),公司本次最后申购总金额49,999.999778万余元,占金川镍钴股权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0.7727%,公司已经全额支付增资扩股合同款。《增资扩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协议书彼此
招标方:金川集团镍钴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省)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资扩股合同款、付款
1、协商一致招标方本次增资价格在甘肃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结论即9.1666元/股为本次增资价钱,承包方增资扩股合同款为49,999.999778万余元。
2、乙方应将扣减预付担保金以外增资扩股合同款一次性全额转到招标方指定账户(“交收”,承包方实际支付结束上述情况增资扩股合同款尾款之日是“交易日”)。
(三)缓冲期分配
自评估基准日起止交易日为缓冲期。在过渡期内,甲方损益表由此次股权收购之后的公司股东分享。
(四)合同违约责任
1.在本次增资交收以前,若承包方不按照本约定书支付价款支持与配合招标方举办企业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工商登记信息的,应按照《增资扩股公告》《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承包方已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款,在扣除投资融资彼此需向甘肃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付款给甲方。
2.承包方逾期付款的,按应收金额日万分之一向甲方赔偿损失。贷款逾期今后,甲方有权单方消除本协定。
3.本协定实施后,未履行、不全面执行或是执行本协定不符承诺之具体内容,或双方的阐述与确保与事实不符、有误或不全面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会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违约的,则须分别承担法律责任合同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生效
本协定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起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金川镍钴股份有限公司把握丰富多样的镍钴网络资源,具有稳定、高质量的镍钴原材料,企业在电池正极材料产能布局、研发能力、下游市场方面具有优点。本次交易合乎公司战略规划,有益于彼此推动业务关系,互利共赢,合理扩宽企业原料由来,完成多层次的供应保障,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性发展水平。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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