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股票简称:恒烁股权 公示序号:2024-074
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持仓5%以上股东股权变动
至5%以内的提示性公告
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中安庐阳”)确保向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给予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为股东减持股份,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 此次股权变动后,中安庐阳拥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4,693,557股减少至4,131,8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67971% 减少至4.99999%,股权变动至5%下列。
● 此次股权变动为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公司在2024年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4-067),中安庐阳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即914,619股);减持股份方案自公告披露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之后的3个月完成。
公司在2024年12月13日接到股东中安庐阳开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此次股权变动后,中安庐阳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企业561,7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权,总股本的0.67972%,持有公司股份占比将在5.67971%减少至4.99999%,股权变动至5%下列。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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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次股权变动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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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投资人有着上市企业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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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
支配权限制或限定转让状况。
2、以上如出现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数据信息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均是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二、股权变动中涉及后面事宜
1、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安庐阳已就此次股权变动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中安庐阳先前约定的状况;
4、此次股权变动后,中安庐阳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后续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 12月14日
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企业名字: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简称:恒烁股权
股票号:688416
个股上市地点:上海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居所及通信地址:合肥庐阳工业园区太和路与天水市路交口中国科大同学创新园1号院3层319室
股权变化特性:减持股份,占股比例降到5%下列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撰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授权和准许。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签定之时,除本报告公布的持仓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它在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有着权利的股权。
五、此次股权变动是按照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并没有授权委托或是受权一切别人给予未在声明中列载的内容与对该汇报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真实有效、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意
在报告中,否则还有另外表明,下称具有如下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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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详细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
(一)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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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注资5%之上合作伙伴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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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基本概况
(一)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负责人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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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别的上市公司股权的现象
截至本报告签定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有在中国境内、海外别的上市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已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互之间的关系
不适合。
第三节 股权变动目地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权变动的效果
此次股权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自于本身融资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来12月持股计划
公司在2024年11月 1日公布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4-067),因自身融资需求,合肥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中安庐阳”)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即914,619股),减持股份方案自公告披露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之后的3个月完成。
合肥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系已在中国证券基金研究会进行备案股权投资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示[2020]17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合肥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按上述相关规定高管增持,是指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权数量不会受到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规则购买方转让的股权不会受到6个月不能转让限制。以上股份减持价钱依照市场价钱明确,若方案高管增持期间发生派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以上拟减持股权数量及高管增持价钱将相应作出调整。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信息公开
扣缴义务人会遵循以上减持计划开展高管增持。除了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久的将来 12 个月若有再次减持股份或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流程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股权变动方法
一、股权变化的方法
此次股权变动形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产生变化,亦不会造成恒烁股权管控权产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权利的股权数量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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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此次股权变动的重要状况
截止到2024年1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企业561,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权,总股本的0.67972%,拥有公司的股份占比降到5%下列。
此次股权变动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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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支配权限定状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什么支配权限定,包含但是不限于股权被质押贷款、冻洁等。
第五节 前6个月交易挂牌交易股份的状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签定此前6个月交易公司股票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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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签定此前 6 个月不会有别的
根据证交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公司股票的现象。
第六节 别的重大事情
截至本报告签定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股权变动相关信息展开了属实公布,不会有信息披露义务人理应公布而未披露的许多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簿文档
一、备查簿文档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的本报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档;
4、证监会或证交所规定提交的别的备查簿文档。
二、备查簿文档置备地址
本报告及备查簿文档存放在恒烁半导体材料(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供股民查看。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公章):中安庐阳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委派代表(签名):
张立野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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