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11月25日
1、 公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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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收益付款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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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当日认购的基金认购由下一个工作日起,具有基金收益分派利益;当日赎出的基金认购由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收益分派利益。
(2)本基金投资人的累计收益率定为每个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照1元颜值全自动变为基金认购。若该日属于非工作中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中日。如遇,将另行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投资者可根据以下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内容:
(1)东方证券(上海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808;
(2)东方证券(上海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ztzqzg.com;
(3)本基金代销机构:博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风险防范
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创业有风险,基金过往业绩并不是预兆在未来主要表现,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各一只基金的盈利不属于对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别的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投资者投资股票基金时要仔细阅读有关基金的基金合同书、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条文。基金托管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度找到适合自己的资管产品。
本基金要以投资人交易结算资产为管理职能的货币型基金,选购货币型基金并不意味着把资金做为储蓄存放银行或者储蓄类金融企业。本基金对接服务资金仅限证劵公司证券经纪业务顾客交易结算资产,投资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适合于顾客资金帐户交易结算;可是,本基金基金认购并不等于投资人交易结算资产,本基金可能会对投资人股票交易、提款等产生习惯改变。烦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上海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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