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 股票简称:长光华芯 公示序号:2024-058
苏州长光华芯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减持方案的通知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集团(上海市)科技创新转化股权投资公司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国投创业上海基金”)和国投集团(宁波市)科技创新转化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国投创业宁波市股票基金”)做为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2,200,700股,总股本的6.92%。国投创业宁波市股票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780,818股,总股本的1.01%,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以及公司派股所得的,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新疆伊犁苏新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新疆伊犁苏新”)持有公司股份8,612,43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4.89%;新疆伊犁苏新一致行动人南京市道丰投资管理中心(合伙制企业)(下称“南京市道丰”)持有公司股份257,546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15%,均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以及公司派股所得的,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企业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国投创业宁波市股票基金、新疆伊犁苏新、南京市道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为公司股东本身资金需要,必须减持公司股份。
国投创业宁波市股票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1,780,818股,占公司股本占比1.01%。在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高管增持期内为自股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1,762,799股,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根据集中竞价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发售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高管增持期内为自股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1,780,818股,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根据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发售公司总股本的2%。
新疆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市道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1,762,799股,占公司股本占比1.00%,高管增持期内为自股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1,762,799股,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根据集中竞价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发售公司总股本的1%。在其中:新疆伊犁苏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1,711,615股,占公司股本占比0.97%;南京市道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51,184股,占公司股本占比0.03%。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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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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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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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在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
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数量将开展适当调整。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 □是 √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1.国投创业上海基金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一、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都不建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同时把遵守法律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股权定位的别的要求。因外国投资者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发生变化,仍遵循这一规定。
二、企业股票发行后六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公司股票发行后六个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则是该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则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若公司已经发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则以上收盘价指企业股票经变更后的价钱。
三、在单位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本公司想要全自动可用发生变更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
四、如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取得的盈利上交外国投资者全部;从而给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本公司将为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相关规定接纳证劵主管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国投创业宁波市股票基金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一、若自外国投资者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第一次申报时段间距外国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不得超过 12 个月,则自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能转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发行之前所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外国投资者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第一次申报时段间距外国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超出 12 个月,则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发行之前所 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因外国投资者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发生变化,仍遵循这一规定。
二、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服务承诺,本公司允许具体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提供的;从而给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本公司将为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相关规定接纳证劵主管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有关股东持股及股权变化(包含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标准诚实守信执行股东的义务。在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想要全自动可用发生变更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
3.新疆伊犁苏新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一、若自外国投资者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第一次申报时段间距外国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不得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能转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发行之前所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外国投资者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第一次申报时段间距外国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超出12个月,则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发行之前所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因外国投资者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发生变化,仍遵循这一规定。
二、企业股票发行后六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公司股票发行后六个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则是该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则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若公司已经发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则以上收盘价指企业股票经变更后的价钱。
三、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服务承诺,本公司允许具体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提供的;从而给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本公司将为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相关规定接纳证劵主管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有关股东持股及股权变化(包含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标准诚实守信执行股东的义务。在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想要全自动可用发生变更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
4. 南京市道丰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一、若自外国投资者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第一次申报时段间距外国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不得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能转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发行之前所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外国投资者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第一次申报时段间距外国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进行之日超出12个月,则自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发行之前所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因外国投资者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发生变化,仍遵循这一规定。
二、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服务承诺,本公司允许具体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提供的;从而给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本公司将为外国投资者或其它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相关规定接纳证劵主管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有关股东持股及股权变化(包含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标准诚实守信执行股东的义务。在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想要全自动可用发生变更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和监管机构的需求。”
5. 国投创业上海基金有关持仓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一、持续看好企业业务市场前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拟长期投资企业股票。
二、在遵守本次发行及发售别的各类服务承诺前提下,本公司高管增持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的市场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高管增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非公开转让、配股及其它合乎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法。
三、本公司在锁住期届满后高管增持企业先发前股份的,高管增持程序流程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有关股份减持及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6.公司股东新疆伊犁苏新有关持仓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一、持续看好企业业务市场前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拟长期投资企业股票。
二、在遵守本次发行及发售别的各类服务承诺前提下,本公司高管增持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的市场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高管增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非公开转让、配股及其它合乎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法。
三、本公司在锁住期届满后高管增持企业先发前股份的,高管增持程序流程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有关股份减持及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实现盈利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条件以及有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己的资金需要所进行的高管增持,此次减持计划系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在减持期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具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可变性,也存在着是不是按时执行进行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1、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在计划实施期内企业将严格执行对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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