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9 股票简称:翔港科技 公示序号:2024-084
深圳翔港外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A栋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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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董建军老先生组织,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及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大会合理合法、合理。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李丹青老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其他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撤销聘任后重新聘用企业2024年度审计公司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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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名字:有关增加境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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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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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提案2为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系公司股东董建军老先生(持仓56,652,324 股)、上海市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仓 42,638,100 股)、上海市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一牧鑫黄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仓17,600,000股)回避表决。
2、以上提案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
侓师:陈小形、金诗晟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出席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相关决定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深圳翔港外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翔港外包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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