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股票简称:中岩大地 公示序号:2024-088
北京市中岩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度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中岩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0月11日公布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77)。前不久,公司收到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陆域形成基地及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书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行为主体
承租方(招标方):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包方):北京市中岩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规划:浙江金七门核电站1、2号机组陆域产生产业基地与处理新项目
2、租用工业设备概述:为了满足现场作业拟租用插板机、引孔钻探机、履带夯机、搅拌头挖机、自卸货车、挖机、挖掘机等工业设备。
3、出租的时限:租赁期方案待定15月。
4、房租、清算及付款:
合同规定租期内,租用总价格暂定为rmb:小写字母158,892,652.30元,英文大写:rmb壹亿伍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伍拾贰元叁角。在其中不含税价为小写字母145,773,075.50元,英文大写:rmb壹亿肆仟伍佰柒拾柒万叁仟零柒拾伍元伍角;企业增值税为13,119,576.80元,征收率9%。最后合同款以彼此具体清算为标准。(如遇到国家税收政策调节,致合同规定要调整税率的,协商一致合同规定不含税价格不会改变,含税价格可以根据到时候税率进行了调整。)
房租分月计量检定清算,计量检定以有关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合同规定等作为根据。承包方于每个月28日前向甲方申报上租金全过程结算审核明细。招标方于办完全过程清算后1个月内向承包方付款已审核清算价款85%;工程完工后,招标方向乙方付款至全过程清算价款95%;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接到材料并在和发包方办完工程项目最后清算及其交工资料按照规定存档后,招标方向乙方付款至工程项目结算款的97%;剩下3%为工程质保金,缺点到期(24月)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5、合同生效标准:合同规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效。
二、新项目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订的合同书归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合同的履行对企业业务自觉性没影响,主要经营范围不会因为履行但对业主单位形成依赖。竞投环节中,企业彰显了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核心竞争力。若合同书可以顺利执行,也为企业稳定发展给予服务支持。预估将会对公司的未来销售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协议的审议程序
合同规定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四、风险防范
该项目合同的效力存在一定周期时间,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受到气侯、外部人力资源或不可抗拒等多种因素,使得该项目建成后存在一定的风险要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陆域形成基地及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中岩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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