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号:600377 序号:临2024-062
江苏省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投建阜宁县至溧阳市高速路丹阳市至金坛段项目的进展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境外投资基本概况
为优化路网建设,继续巩固在苏北公路网中的主导地位,江苏省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举行的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议案》,准许项目投资阜宁县至溧阳市高速路丹阳市至金坛段(下称“丹金新项目”),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及其它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可用作自有资金出资别的资产注资自有资金12.7118亿人民币与无锡市投资主体一同投建丹金新项目。无锡市投资主体将注资自有资金4.3282亿人民币。相关详情敬请参照公司在2024年10月30日公布的《关于拟投资建设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公告》。
二、本次投资工作进展
2024年11月16日,企业已经与无锡市交通出行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常州市交控”)签定注资合同书,商谈共同投资创立江苏省丹金高速路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下称“丹金企业”),承担丹金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法。
三、注资合同书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江苏省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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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锡市交通出行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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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资合同书具体内容
(一)工程建设页面
此次协议书拟投资建设的新项目建设范围为:起于沪蓉高速公路交接处的丹阳市新城区核心区,北连已有的镇江市至丹阳市高速路,往南经丹阳市东、珥陵、金坛东、嘉泽,止乎与沪武高速公路交接处的金坛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接新建的常州市至溧阳市高速路。路经总长41.35千米,在其中丹阳市段28.627千米,常州市段12.723千米。
(二)合资企业多方
丹金企业初始注册的两家公司股东各自为江苏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锡市交通出行控股有限公司。
(三)工程总投资、自有资金及资本金注资组成
依据丹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及省委有关建议,丹金快速预算项目总投资为1456281.86万余元,在其中项目资本金582512.744万余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0%。根据具体基本建设融资需求,丹金企业初始注册资产暂定为170400万余元,在其中:本公司出资127118万余元,占有率74.6%;常州市交控注资43282万余元,占有率25.4%,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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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后期,各出资人根据建设需要及实际项目建设进度按占股比例对丹金企业进行股权收购,直到丹金公司注册资金达项目批复自有资金额度(遇有新项目投入成本核减,则注册资金正常情况下按不得超过调整项目总投资成本预算的40%认缴)。若新项目最后竣工结算额度超过审批预算,则调整最后注册资金不得超过竣工结算确定的总投资额的40%,超过原预算一部分各出资人应按照占股比例在其担负范围内增资扩股。
(四)项目资本金出资时间和额度分配
项目资本金原则上应在丹金企业注册时及时170400万余元(约为项目资本金的29.25%),剩下自有资金将根据新项目注册资本增加状况及实际项目建设进度分期付款及时。初始注册资产应及时时间与额度具体安排如下: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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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违约责任
丹金成立公司时(办理营业执照前后左右)会由江苏省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向多方传出注资通知单,实际出资时间以注资通知单要求为准,最晚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各股东出资必须按照注资通知单上标明的规定全额及时到位,不然不享有注资及时完该期内分红及分红权和年底分红投票权,与此同时可分别积极向按时全额注资细致的公司股东担负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以没出出资额为基准,依照同时期LPR年利率,自应注资日测算至具体全额注资及时之时。剩下自有资金将根据新项目具体项目建设进度分期付款及时,注资流程、要求及合同违约责任等都是按照此实行。
丹金成立公司后,各投资人因其认缴出资额为准对丹金企业负责任,有着相应权益,丹金企业因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任。
(六)开办费用解决
丹金成立公司期内的有关开办费用,暂由我们公司垫款,待丹金公司成立后记入丹金企业“摊销费”当中,丹金企业因事不能成立时,由相关责任者按认缴的股权比例对建立个人行为所产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省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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