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股票简称:华宏科技 公示序号:2024-084 债卷编码:127077 债卷通称:华宏可转债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为控股公司做担保的推进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决议状况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华宏科技”)于2024年4月24日举办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于2024年5月17日举办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分公司给予担保额度累计不得超过15亿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授权代表企业签定以上担保额度里的各类法律条文,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前不久,公司和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下称“中信”)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中杭”),就浙江中杭向中信办理的5,000万余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中杭的公司股东(宁波市宏烁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徐均升、徐嘉诚)向领导带来了质押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2023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浙江中杭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中杭)
担保人: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借款人: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本钱额度:rmb5,000万余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担保费、过户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海牙认证费、翻译费用、执行费、保护保险费用等)和其他任何应付花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借款人依实际业务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总计对外担保状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企业为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子提供担保余额为132,500万人民币,占公司总2023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5.75%;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开放担保事项,不会有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及因担保被裁定应承担的亏损的状况。
四、备查簿文档
1、《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中杭)
特此公告。
浙江华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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