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5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2024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水星季季增利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安益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水星双季增利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水星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河水星聚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2024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10-89623098)咨询。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鉴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最近12个月内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于2024年2月作出股东决定,刘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任命吴剑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二、公司股东银河证券于2024年6月作出股东决定,王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三、公司股东银河证券于2024年10月作出股东决定,杜书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任命杨柳女士、孙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上述董事变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公募资产管理业务及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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