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是为了保持银行业的稳定,增加大型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也将为下一步的贷款投放和金融系统稳定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 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所开展的股权投资试点,畅通了科创企业“资金—资本—资产”循环,正是我国亟须积极发展的创投方式
◎编辑 韩宋辉 马慜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再添政策礼包:一是对于大型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9月2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计划对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二是对于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金融监管总局昨日发文将其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城市。
业内专家表示,大型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也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增加其核心一级资本,有利于巩固提升其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更好发挥主力军和压舱石的作用。
对于科创企业而言,除了银行信贷支持外,更需要股权投资来陪伴企业成长。业内专家表示,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所开展的股权投资试点,畅通了科创企业“资金—资本—资产”循环,正是我国亟须积极发展的创业投资方式。此次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将促进我国科技型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强肌健体”的前瞻性举措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末,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8.31%。李云泽昨日表示,当前,大型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稳健,资产质量稳定,主要的监管指标都处于“健康区间”。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仍计划对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背后有哪些考虑?李云泽表示,资本是金融机构经营的“本钱”,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屏障。近年来,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自身利润留存的方式来增加资本,但随着银行减费让利的力度不断加大,净息差有所收窄,利润增速逐步放缓,需要统筹内部和外部等多种渠道来充实资本。
本次注资更多的是“强肌健体”的前瞻性举措。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向上海证券报编辑表示,之前对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时,银行自身面临资本充足率不达标、不良贷款率高等特殊情形,彼时补充资本更多的是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银行自身改革以维持正常的商业化经营。相比之下,目前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不良贷款率也较低,自身发展态势良好。
“此时对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是为了保持银行业的稳定,增加大型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也将为下一步的贷款投放和金融系统稳定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表示。
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至18城
2021年12月,上海启动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今年8月底,北京市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座谈会,共同启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北京试点;9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城市。
李云泽在发布会上答编辑问时表示,2020年以来,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期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也锻炼了队伍,已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
具体来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等18个大中型城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9月24日在答编辑问时表示,纳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地区应满足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根据上述条件,经商相关部门,将试点范围扩大至这18个城市。
除了扩大城市范围外,金融监管总局还同时下发《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适当放宽了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并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
具体包括:一是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至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至30%;二是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业务的规律和特点,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已下设了五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将指导五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配套政策,继续研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切实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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