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4-047
茂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间:
2024年7月15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024年7月15日上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周二)
3、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行程原因,董事长张欣女士无法出席并主持现场股东大会。超过一半的董事共同推荐董事楚长征先生主持现场股东大会。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7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78、064、612股,占公司总投票权的49.9303%。其中,现场投票的5名股东代表178、006、01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139%。2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58600股,占公司0.0164股的总表决权%。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4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9100股,占公司0.02222的总表决权%。其中: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20500股,占公司0.0057股的总表决权%。2名通过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代表58600股,占公司0.0164股的总表决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和视频会议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178、064、612股,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股%;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9,1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股%;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曦、周悦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参与者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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