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收盘价下跌偏差累计超过 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1日起,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同向异常波动,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立言先生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营业绩风险: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2023年年报》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67、368.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5、582、240.17元;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85、454.62元。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149、353.28元。
● 其他风险: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不能发表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受到其他风险警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预警和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 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6、11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16、645、2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79.83%;司法标记和冻结的控股股东总数为146、114、3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海荣先生暂时无法履行职责的风险:2024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裁王海荣先生家属的通知。王海荣先生因个人原因需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暂时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2024年5月21日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下跌偏离值累计超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1日起,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同向异常波动,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立言先生核实,验证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状况没有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立言先生核实:到目前为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立言先生还没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公司未发现媒体报道或市场谣言需要澄清或回应;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立燕先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票交易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12%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1日起,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下跌偏差累计超过12%”的同向异常波动,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请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67、368.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5、582、240.17元;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85、454.62元。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149、353.28元。
(三)股票被其他风险警告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发表负面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条第(3)项规定,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不能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预警和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四)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6、11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总数为116、645、2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79.83%;司法标记和冻结的控股股东总数为146、114、3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五)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海荣先生暂时无法履行职责的风险
2024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裁王海荣家属的通知。王海荣因个人原因需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暂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推荐公司现任副董事长肖立明先生代表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王立明先生代表公司履行总裁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经营正常,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管理正常。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应披露但未披露或与规划和意图有关,董事会未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但未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公司信息( www.sse.com.cn)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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