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 2024年4月30日下午2024年:00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楼6楼会议室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科技大道2159号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同参加 12 代表公司有321、236、672的表决权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31.0227%,占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13,862,336 股的 31.6844%。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下同)或其授权代表 7人共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639,618 股份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 0.4481%。
现场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316,597,554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0.5747%,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13,862,336 股的31.2269%;股东和股东代表在线投票 6 人,代表股份 4,639,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80%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13,862,336 股的 0.4576%。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 321,062,44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58%;反对 107,1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33%;弃权 67,12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9%。
2.审议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 321,062,44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58%;反对 107,1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33%;弃权 67,12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9%。
3.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预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 321,062,44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58%;反对 107,1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33%;弃权 67,12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9%。
4.审议通过《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 321,129,572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667%;反对 107,1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33%;弃权 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 4,532,518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在会议上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97.6916%;反对 107,100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在会议上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2.3084%;弃权 0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在会议上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0.0000%。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 321,062,446 股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58%;反对 107,100 股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333%;弃权 67,126 股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9%。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 321,062,44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58%;反对 107,1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33%;弃权 67,12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9%。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19,648,246 99.5055%的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5%;反对 1,588,42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4945%;弃权 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 3,051,192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在会议上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65.7639%;反对 1,588,426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在会议上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34.2361%;弃权 0 股,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总数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2024年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21,129,572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667%;反对 107,1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33%;弃权 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9.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20,821,946 99.8709%的股份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8709%;反对 347,6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082%;弃权 67,126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9%。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 4,224,892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在会议上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91.0612%;反对 347,600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在会议上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7.4920%;弃权 67,126 股,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总数 1.4468%。
10.2024年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 321,129,572 股, 99.967%的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占99.967%;反对 107,10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33%;弃权 0 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 4,532,518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97.6916%;反对 107,100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2.3084%;弃权 0 股票,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0.0000%。
三、独立董事报告情况
在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于2023年履行职责 报告了情况。2024年4月10日,三名独立董事的报告内容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cninfo.com.cn)。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股东大会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股票 东方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都符合公众的要求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2.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份由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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