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诚志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网上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日: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5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55、937、9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9761%。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456、890、5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968%。
13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99、047、3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7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369、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64%。
其中,0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
12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7、369、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64%。
3、其他参与者的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1)投票方式: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55、235、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930股份%;反对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070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0.47326、667、646股股份%;反对702,1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9.5268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议案2.00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
655、879、3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311,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2049股%;0.7951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议案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议案3.00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
655、879、3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311、146股99.2049股%;0.7951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议案4.00 关于调整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
655、879、3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311、146股99.2049股%;0.7951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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