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4日
(2)股东大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法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龚少平出席了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3、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律师:单世文、吴晓丹、乔羽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