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3-66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宜昌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药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有545、023、3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截至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完成后,宜昌药业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4.94万股,占90.64%。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559、498、354股,占其持股76.9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累计质押股数为1、164、679、441股,占总持股比例的75.29%。
1.本次股份质押及质押的解除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宜昌药业股份的通知,了解其持有的部分无限流通股的质押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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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押的宜昌药业股份用于后续质押。详见以下“2”、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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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押股份无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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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将到期质押股份1108.97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15.27%,占公司总股本的3.69%,对应融资余额163.7万元;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36.36.05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49.96%,占公司总股本的12.06%。融资余额447,300.00万元。以解除股票质押登记的实际情况为准。
未来半年,宜昌东阳光制药将到期质押股份累计12.17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22.33%,占公司总股本的4.04%,对应融资余额218.573.10万元;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累计23.45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43.03%,占公司总股本的7.78%,对应融资余额388。073.10万元。以解除股票质押登记的实际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和宜昌制药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入等收入,具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和宜昌药业股份不侵犯上市公司的利益,如非营运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
3、上述股份质押对深圳东阳光实业和宜昌药业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和宜昌药业股份的上述股份质押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不存在导致平仓或强制平仓的风险,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治理,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
(3)本质押股份无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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