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XX路XX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X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XXX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XX%。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2.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3.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4. 审议通过《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5.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8.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XXX万股,反对XX万股,弃权XX万股。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XX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许菁菁、张理清
3.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所有议案均合法有效。
四、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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