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康")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
2. 增持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4月7日,海盈康持有公司1,438,154,5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7%。同时,通过接受Grifols, S.A.(以下简称"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海盈康支配着基立福持有的437,069,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8%)对应的表决权。因此,海盈康合计控制公司1,875,224,208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8.25%)。
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海盈康的函告,现将有关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上海莱士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海盈康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具体增持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海盈康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4月7日,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 本次增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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