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的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文件,批准了杨伟先生和刘瑞嘉先生担任本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杨伟先生和刘瑞嘉先生将自2025年3月31日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直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有关二位董事的详细简历,读者可参见本行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